学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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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章程

第八章  附  则

第八十四条 本章程经    年   月   日第   届第   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
第八十五条 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不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为准。

第八十六条 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。

第八十七条  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